旅客持俄罗斯签证出入境携带下列物品应填写报关单向海关申报:
(一)一次性带入或带出价值10,000美元以上的现金、旅行支票及其他有价证券;
(二)携带自用物品价值总额超过1,500欧元或重量超过50公斤(不包括车辆),超过部分须按价值缴纳30%的关税,但不低于每公斤4欧元。
(三)18岁以上成年人每人携带酒精饮料不超过3升无需申报,超过3升但不多于5升,超出部分须根据海关和税收监管规定按每升10欧元的税率缴纳关税;
(四)各种形式的贵重金属和宝石,其他临时携带入出境的饰品除外;
(五)文物(画、雕塑、圣像、古钱币、勋章、纪念章和邮票等);
(六)放射性物品;
(七)濒危野生动物、植物及其制品;
(八)无线电发射或接收技术设备,或其它组合和辅助机器(如:无线电话、无线电台、无线电导航系统、无线电测定器、有线电视系统和其它设备,射频超过9赫兹);
(九)用于生产和商业活动的物品;
(十)18岁以上成年人入出境携带以下物品超过限量:鲟鱼籽250克;雪茄烟50支;香烟200支;烟丝250克。
(十一)法律所规定的其他应申报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