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基斯坦国家关税委员会(NTC)作出最终决定,对产自中国的镀锌钢卷、板材征收反倾销税,为期五年,自2017年2月8日起生效。
根据国内有关生产企业的要求,NTC于2015年8月11日启动了针对中国钢材生产企业的反倾销调查,并最终认定中国企业对巴基斯坦的倾销行为对当地工业企业造成了损害。今后将对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征收6.09%、对本钢钢铁有限公司征收9.13%、对河北钢铁有限公司征收31.31%、对鞍钢钢铁有限公司及其他中国钢材出口企业征收40.47%的反倾销税。中俄商贸信息中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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